有關宣導路口停讓安全觀念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南投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09年7月31日府授交全字第1090179368號函辦理。
二、建議宣導標語如次:「汽機車行經路口遇行人,均應暫停,讓行人先行」、「汽機車行經路口均應慢看停」。建議宣導期程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。